納稅義務人展延、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

  • 分  類: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 發布日期:111-07-25
  • 截止日期:112-06-30
  • 發布單位:地方稅務局

詳細內容:

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間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法務科邱小姐

聯絡電話:03-3326181#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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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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