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112年2月2日(四)下午5時前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送達本局1F收發室。
(二)應徵方式:除履歷表需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將下述各件以A4尺寸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應平放裝入信封內,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土建科聘用高級工程師B620002)」,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勿更改格式,須彩色列印或黏貼相片、末頁填表人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書。
3.其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薪資為聘用十等472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29.7元,月薪新台幣61,218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四)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視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