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 系:地政職系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有效日期:112-01-30~112-02-13
資格條件:
1、 具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3、 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農、市地重劃綜合業務。
2、 自辦市地重劃業務之審核。
3、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資訊:
1、 本案係本局重劃科科員職缺。
2、 報名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
3、 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4、 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 本項甄選得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3-3322101轉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