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人事室主任 |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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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107-01-11 |
截止日期: | 107-01-17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 系: | 人事行政職系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地 址: | 桃園市龍潭區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人事室 |
有效日期: | 107-01-11~107-01-1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三、現任或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1年以上(現任人事主管者應任現職滿1年以上),或擔任兼任(辦)人事人員(業務)1年以上,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於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歡迎其他縣市人事人員踴躍報名。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聯絡資訊: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凌雲國中人事室主任」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之影本於107年1月17日下班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劉姲妏小姐收(桃園市縣府路1號13樓,聯絡電話:03-3322101轉7312):(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包含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考績及自傳)。(二)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personnel.tycg.gov.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下載)。(三)考試及格證書。(四)最高學歷證件。(五)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七)兼任人事人員者請檢附派兼令影本。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備取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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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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