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申請社區發展補助須知
- 分 類:補助
- 發布日期:111-09-22
- 截止日期:111-12-31
- 發布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詳細內容: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公告
主旨:公告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為辦理社區發展補助,請符合資格者,自111年1月1日起111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1年1月1日起111年12月31日
(二) 補助項目:社區發展補助
(三) 資格條件:本市各區公所及本府立案且會務正常運作之本市社區發展協會
(四) 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核為原則,例外採審核小組方式審核
(五) 補助金額上限:請參考111年度各類項目補助基準及金額
(六)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1年預算書
二、 申請時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未主動據實揭露身分關係者,處新臺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三、檢附「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及相關申請表單。
聯絡電話:03-4732121分機123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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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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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作業須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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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府申請補助表單.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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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切結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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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切結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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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與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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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與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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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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