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計畫
弱勢家庭實物給付
- 分 類: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 發布日期:111-06-14
- 發布單位:社會局
詳細內容:
✿安家實物銀行✿
一、服務對象:
設籍或居住本市,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急難事由,經社工評估致家庭生活陷困者。
- 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經社工評估仍未足以因應生活所需者。
- 其他因素經社工評估確實急需實物銀行救助之弱勢家庭或民眾。
二、佐證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
- 福利身份證明文件,例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中低收入老人證明…等。
- 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診斷證明書、在監證明、失業證明、死亡證明/除戶謄本等。
三、服務內容:
經社工評估有物資、熟(熱)食或生活用品等需求之家庭,發給日常生活物資、愛心餐食兌換券或實物代券。
四、申請方式: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向社區分行申請,由社工員評估資格及需求後發給物資或票券。
聯絡人:社會救助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02-6407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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