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計畫
納稅義務人展延、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
- 分 類: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 發布日期:111-07-25
- 截止日期:112-06-30
- 發布單位:地方稅務局
詳細內容:
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間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法務科邱小姐
聯絡電話:03-3326181#2588
相關連結: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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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間繳清稅捐者,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法務科邱小姐
聯絡電話:03-3326181#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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