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計畫
111年桃園市市區公車紓困補助計畫(半年期)
- 分 類: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 發布日期:111-06-14
- 發布單位:交通局
詳細內容:
一、目的
受新冠肺炎(COVID-19)持續影響,本市市區公車運量逐年下滑,去(110)年相較於109年運量減少31.09%,今(111)年1-4月公車運量相較於去(110)年同期運量又下降24%,然為提供維持市民乘車需求,市區公車仍維持80%以上班次,造成客運業者營運成本與票箱收入的落差持續擴大,為協助本市市區公車業者度過此波疫情困境,爰採取紓困振興方式,減低客運業者營業損失,盼達到「撐住客運、找回駕駛員、提高公車使用率」等三大目標。
二、計畫期程
自111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止,共計6個月。
三、適用對象
登記於桃園市市區客運、幸福巴士之營運車輛,而免費巴士營運已受本市全額補助,爰不適用本次補助。
四、補貼金額
登記於桃園市市區客運、幸福巴士營運之車輛數共計854輛,每月每車輛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整,每月854萬元,共計5,124萬元整。
五、經費請領
市區客運業者可按月或分次提送「市區公車紓困補助申請書」(附件1)及營運車輛清冊(附件2),經向監理單位查核無誤,依所送請領資料按月或分次核撥客運業者5-10月紓困補助金額。
六、注意事項
(一)客運業者所提報營運車輛數須扣除提報停駛車輛及車齡(以行照登載出廠年月計)已逾12年限之車輛,若經查證浮報數量或於補貼期間內未有持續營運情形者,將追繳補助金額。
(二)車輛請領規定:所屬車輛數以該月最後一日登記列管牌照在案之車輛數計算。
七、效益
透過紓困補助措施支持客運業者穩定發車,以維持民眾基本乘車需求,並吸引更多乘客恢復使用公車,持續提升本市大眾運輸服務。
聯絡人:鄭光漢股長
聯絡電話:03-3322101#6868
傳真號碼:03-339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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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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