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業務聯絡資訊
政風處
- 中文名稱:政風處
- 英文名稱:Department of Governmental Ethics
- 機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F
- 機關網址:
http://csed.tycg.gov.tw
- 電 話:03-3322783
- 傳 真:03-3329163
- 電子郵件:ethics@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安全維護科
- 電 話:03-3322101#7553~7554、7564、7552
- 傳 真:03-3391597
- 電子郵件:10030191@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政風預防科
- 電 話:03-3322101#7555~7558
- 傳 真:03-3329163
- 電子郵件:10012153@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政風查處科
- 電 話:03-3322101#7578-7579、7560-7563、7559
- 傳 真:03-3391597
- 電子郵件:10011435@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秘書室
- 電 話:03-3322101#7590~7591、7565
- 傳 真:03-3329163
- 電子郵件:10033474@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採購稽核小組
- 電 話:03-3322101#6634~6636
- 傳 真:03-3324575
- 電子郵件:tyhg0410@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人事管理員
- 電 話:03-3322101#7567
- 傳 真:03-3329163
- 電子郵件:10036479@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會計員
- 電 話:03-3322101#7566
- 傳 真:03-3329163
- 電子郵件:10026314@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郵局信箱信址
- 電 話:中文信址聯絡方式 : 33099 桃園南門郵局第 7-46 號信箱 ; 英文信址聯絡方式 : P.O.BOX 7-46 Taoyuan Nanmen Post Office Taoyuan City 33099 Taiwan(R.O.C)

本處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一.業務單位計有安全維護科、政風預防科、政風查處科。
二.幕僚單位計有秘書室、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各1員。
三.另設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本市所轄機關辦理採購事宜。
文化部政風處處長
國防部政風室主任
國家安全會議政風室主任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副處長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主任秘書
最高法院政風室主任
桃園縣環境保護局政風室主任
大溪鎮公所政風室主任
苗栗縣政府政風處副處長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副處長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主任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科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政風室主任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政風室主任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科長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政風室主任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專員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股長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政風室股長
壹、政風組織及人員管理
一、本機關政風機構編制之設置及員額配置之擬議。
二、所屬機關政風機構編制之設置及員額配置之擬議。
三、本機關政風非主管人員任免遷調之擬議。
四、所屬機關政風人員任免遷調之擬議。
五、本機關政風人員考核獎懲之擬議。
六、所屬機關政風人員考核獎懲之擬議。
七、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政風人員風紀之查察。
八、政風人員人事資料之建立整補及管理。
九、政風機構組織及人事統計表報。
十、政風人員考績擬議及核轉。
貳、公務機密維護
一、公務機密維護措施之訂定與修正。
二、機密等級降低或註銷工作之推行及成果統計彙報。
三、公務機密維護檢查計畫之策訂與實施。
四、洩密資料之蒐集與反映。
五、公務員赴陸返臺通報
參、機關安全維護
一、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實施計畫之策訂與協調執行。
二、維護機關設施安全會報之召開及議決事項之處理。
三、本機關設施安全維護檢查之策劃與協調執行。
四、民眾陳情請願及其他偶突發狀況之協調與處理。
五、本機關首長及重要長官貴賓安全維護工作之策劃與協調執行。
六、加強蒐處有關危害國家安全及影響國家利益資料。
七、機關安全維護講習計畫之策訂與實施。
八、重大安全防護專案計畫之策訂與執行。
肆、政風行政綜合業務
一、政風業務年度工作計畫及年終(中)執行成果檢討報告之擬辦。
二、政風業務督導檢查之策劃與執行成果之處理。
三、政風工作各項會議召開與執行及政風人員業務訓練講習。
壹、政風法令宣導。
貳、易茲弊端業務專案稽核
參、貪瀆預防措施之推動。
肆、促進企業及民眾反貪等社會參與之規劃與執行。
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陽光法案推動及宣導。
陸、辦理本府員工廉潔楷模之遴選與表揚。
柒、辦理本府廉政會報。
一、政風資料之蒐處。
二、發掘貪瀆不法及處理檢舉事項 。
三、辦理機關首長或上級機關交查與交辦事項。
一、收發文登記與處理。
二、檔案管理、財產管理、物品管理、車輛管理及其他總務、庶務採購事項。
三、其他不屬於各科之綜合事項。
採購稽核監督:
一、稽核監督本府各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市各區公所採購作業辦理採購有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令。
二、稽核監督本府各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市各區公所補助或受委託法人、團體辦理採購有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令。
一、組織編制及任免遷調業務。
二、考績、獎懲及差勤管理業務。
三、訓練、進修業務。
四、待遇、各項補助及公保、健保業務。
五、退休、撫卹業務。
辦理歲計、會計業務並兼辦統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