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業務聯絡資訊
刑事警察大隊

本大隊設下列各組、中心,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行政組:秘書、研考、行政院服務品質、社區警政-警民共維治安(市府)、交查公文、業務管考、特定案件管制、公文考核、文書行政、公文管理、繕校印信、檔案管理、新聞業務、研究發展、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市府)、車輛管理、武器彈藥裝備、通訊器材維修保養、偵訊室、偵防器材維修保養、服制管理、財產管理、修繕、庶務、工友(駕駛)管理、物品管理、出納管理、辦公處所管理、典禮集會及工作簡化等事項。
二、督察組:員警服務、勤務督導、風紀監察、刑案報告紀律、特種警衛、聚眾活動、協勤民力、警察常年訓練、特勤訓練、教育進修、保防組織部署、保防教育宣導、公共機密維護、安全維護、大陸地區來台人員事項之辦理及社會治安調查工作資料之蒐集處理等事項。
三、預防組:協助預防犯罪工作、防制組織犯罪及黑道幫派事項。居家安全檢測、鑰匙未拔保管、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含攔截圍捕、護鈔、超商、加油站)、計程車無線電台治安聯防、刑事責任區、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保護管束、公益彩券統計、臨時交辦事項、起訴判決書、協助預防犯罪宣導工作、建立犯罪預警機制、犯罪防治官(主動打擊犯罪熱區)等事項。
四、偵查組:重大刑案偵查、檢肅槍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毒品尿液檢驗、第三、四級毒品裁罰、查捕逃犯(兵)、汽機車全毀半毀、汽機車失竊四聯單、尋獲誤報、機車烙碼、軍司法通緝、通緝(緝獲)輸入等犯罪偵查工作之策劃及刑案之管制暨保全公司管理業務等事項、提昇辦案技巧、治安指標工作(統計)、職業賭博、刑事偵防犯罪績效報表等事項。
五、司法組:司法警察業務事項、拘留所、社會秩序維護法、治安會報等事項。
六、肅竊組:肅竊業務事項、當舖業管理、手機及金銀珠寶業管理、易銷贓場所、異常失竊、偽變造或冒領車牌、資訊傳播車輛查詢、拾得物處理、當舖典當(建檔分析比對)、當舖異動(電腦更新)、慣竊慣犯列管、失物查尋專刊、易銷贓行業家數表、查贓破獲刑案績效表等事項。
七、經濟組:查緝經濟犯罪相關業務等事項。
八、紀錄組:查捕逃犯(兵)、犯罪紀錄運用及犯罪紀錄業務事項、移送書電子化、刑案紀錄查詢、提供及協助刑案紀錄資料更補正等事項。
九、勤務指揮中心: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與最新治安狀況之控制、受理民眾報案、臨時交辦事項分配、通報業務處理及機動警網勤務規劃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