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業務聯絡資訊
財政局
- 中文名稱:財政局
- 英文名稱:Department of Finance
- 機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7樓
- 機關網址:
https://fb.tycg.gov.tw/
- 電 話:03-3322101#5500
- 傳 真:03-3389570
- 電子郵件:051002@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財務管理科
- 電 話:03-3322101#5505
- 傳 真:03-3389570
- 電子郵件:052022@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金融菸酒科
- 電 話:03-3322101#5530
- 傳 真:03-3396256
- 電子郵件:055013@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公用財產科
- 電 話:03-3322101#5535
- 傳 真:03-3390790
- 電子郵件:055023@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非公用財產科
- 電 話:03-3322101#5541
- 傳 真:03-3390790
- 電子郵件:054024@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集中支付科
- 電 話:03-3322101#5513
- 傳 真:03-3340163
- 電子郵件:052018@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秘書室
- 電 話:03-3322101#5526
- 傳 真:03-3389570
- 電子郵件:053013@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會計室
- 電 話:03-3322101#5518
- 傳 真:03-3363797
- 電子郵件:10022335@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人事室
- 電 話:03-3322101#5517
- 傳 真:03-3363797
- 電子郵件:10002636@mail.tycg.gov.tw
- 單位名稱:政風室
- 電 話:03-3322101#5520
- 傳 真:03-3363797
- 電子郵件:10027634@mail.tycg.gov.tw

本局以「財政支援建設、建設培養財政」為願景,以加速市政建設及提升財政效能為施政重點。藉由推動財政改善方案、有效公產管理、安定地方金融、健全菸酒市場,落實庫款集中電子化,以活化資產,增進財源,維護金融秩序,同時建立政府理財成本效益觀念,靈活資金運用,以有限之資源達成最高之效能與品質。本局組織依據桃園市政府組織規程第6條第2項設立,設有五科四室,即財務管理科、金融菸酒科、公用財產科、非公用財產科、集中支付科、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桃園縣政府財政處處長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局長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代理局長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專員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財務管理課課長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課員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辦事員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專門委員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科長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課長
桃園縣政府研究發展處課長
桃園縣政府計畫室課長
台灣省北區國稅局企劃科股長
台灣省北區國稅局企劃科稅務員
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稅務員
桃園縣稅捐處稅務員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科科長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科專員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公用財產科專員
桃園縣政府楊梅市公所財政課課長
桃園縣政府楊梅市公所專員
桃園縣政府楊梅鎮公所課員
桃園縣政府中壢地政事務所登記課課員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財務管理科科長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財稅管理科專員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財稅管理科股長
臺北縣政府財政局財稅管理科股長
臺北縣政府財政局財稅管理科科員
臺北縣政府課員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財務管理科科長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公用財產科科長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金融菸酒科專員
桃園縣大園鄉公所財政課課長
桃園縣大園鄉公所農業課課長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課員
桃園縣稅捐稽徵處稅務員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稅務員
本局組織依據桃園市政府組織規程第6條第2項規定設立,主要業務包括財務、公庫管理、地方金融及菸酒管理、公有財產管理、集中支付等四大面向,藉由推動財政改善方案、有效公產管理、安定地方金融、健全菸酒市場,落實庫款集中電子化,以活化資產,增進財源,維護金融秩序,同時建立政府理財成本效益觀念,靈活資金運用,以有限之資源達成最高之效能與品質。
市庫管理、公務機關財務管理、財務計畫評核、歲入預決算編審、公共債務管理、市營事業及基金之財務監督、投資及開發效益評核等事項。
地方金融管理輔導、金融業務消費者保護與菸酒查緝、抽檢、查核、宣導及管理等事項
公用財產之檢核監督管理及調配規劃運用、公用財產總帳之建置、抵稅土地與法令訂(修)定及各管理機關經管公用房地之輔導與管制等事項。
市有非公用財產之管理、利用、處分、清理、開發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推動與列管等事項。
支付案件之點收、審核與預算餘額查對、庫款之支付及支付帳務之處理、空白市庫支票之請領、保管及簽開、市庫支票換發、補發、作廢、掛失、註銷及未兌付市庫之查催等事項。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與資訊、法制、公共關係、研考、施政計畫、新聞聯絡、綜合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依法辦理政風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