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澄清
針對報載「桃園債台高築,財政局長坦承:負債達1,500億元」,桃園市政府回應說明
- 發布日期:111-09-02
- 發布單位:新聞處
一、有關報載財政局長答詢時「心裡的負債」一節,財政局局長之原意為本市正值建設高峰期,會將各項市政建設所需之資金需求放在心上,對於這些數據市府都有掌握,隨時注意其增減變動,並非表示這是本市債務,且沒有搬空基金美化帳面的想法與做法,實屬議員誤會了。
二、 議員預言「今日桃園、明日高雄」一節,不論是改制初期或現在,本市嚴格控管債務,債務餘額及人均負債一直是6都最低,且截至111年7月底止,本市長短期債務未償餘額240億元,尚且較103年底減債22億元,致力減債已見成效,另基金借款都有其自償性財源,市府亦會依經濟變動因素滾動檢討其對自償性償債財源的影響,落實風險控管機制,也不致如議員所言那麼悲觀。
三、 公共債務之計算方式為全國皆一致,財政部國庫署每月皆會公告相關債務資訊於網站,議員將自償性債務及基金專戶調度款納入計算,與財政部計算方式顯然不同。
四、 再依公庫法規定,各級政府依規定設立之機關專戶存管款項,於不妨礙專戶設立之目的下,各該政府得視公庫實際需要統籌調度,整合閒置資金,靈活資金調度,市庫可減少對外借款,節省債務利息負擔,同時挹注市政建設所需財源,基金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供市庫統籌調度亦非屬本市債務。
五、 另有關議員指出,本市未來各項重大建設經費龐鉅,將會債留子孫一節,因本市為6都中最晚改制之直轄市,為加速城市轉型,積極推動各項建設,適度擴張歲出規模,以本市未來建設計畫資金需求約2,000億元(含自償性經費及中央補助款),分10年編列,平均每年約不到200億元經費負擔,尚在市府財力範圍內。
六、 桃園市政府對於應推動的重大建設,秉持「現在不做,以後會後悔」態度,在兼顧市民福利與財政穩健下全力以赴,採取建設配速方式,合理安排興建期程,以分年分期籌措經費,使有限預算,發揮最大效益,並透過爭取中央補助款或引進民間資金方式,減少本市財政負擔,市府團隊也將持續落實開源節流措施及爭取桃園市合理的財政待遇,以因應未來各項市政建設的推動。
二、 議員預言「今日桃園、明日高雄」一節,不論是改制初期或現在,本市嚴格控管債務,債務餘額及人均負債一直是6都最低,且截至111年7月底止,本市長短期債務未償餘額240億元,尚且較103年底減債22億元,致力減債已見成效,另基金借款都有其自償性財源,市府亦會依經濟變動因素滾動檢討其對自償性償債財源的影響,落實風險控管機制,也不致如議員所言那麼悲觀。
三、 公共債務之計算方式為全國皆一致,財政部國庫署每月皆會公告相關債務資訊於網站,議員將自償性債務及基金專戶調度款納入計算,與財政部計算方式顯然不同。
四、 再依公庫法規定,各級政府依規定設立之機關專戶存管款項,於不妨礙專戶設立之目的下,各該政府得視公庫實際需要統籌調度,整合閒置資金,靈活資金調度,市庫可減少對外借款,節省債務利息負擔,同時挹注市政建設所需財源,基金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供市庫統籌調度亦非屬本市債務。
五、 另有關議員指出,本市未來各項重大建設經費龐鉅,將會債留子孫一節,因本市為6都中最晚改制之直轄市,為加速城市轉型,積極推動各項建設,適度擴張歲出規模,以本市未來建設計畫資金需求約2,000億元(含自償性經費及中央補助款),分10年編列,平均每年約不到200億元經費負擔,尚在市府財力範圍內。
六、 桃園市政府對於應推動的重大建設,秉持「現在不做,以後會後悔」態度,在兼顧市民福利與財政穩健下全力以赴,採取建設配速方式,合理安排興建期程,以分年分期籌措經費,使有限預算,發揮最大效益,並透過爭取中央補助款或引進民間資金方式,減少本市財政負擔,市府團隊也將持續落實開源節流措施及爭取桃園市合理的財政待遇,以因應未來各項市政建設的推動。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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