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發布日期:112-06-09
- 截止日期:112-06-16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 系:無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有效日期:112-06-09~112-06-16
- 資格條件:(一)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一)辦理環保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資訊:聯絡方式:
一、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遞補)。
二、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2年6月16日(五)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人事室收。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網頁徵才資訊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或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頁最新消息https://www.tydep.gov.tw/TYDEP/Message/Index/2自行下載。
三、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工作經驗證明(例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六)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七)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四、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七、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3月底)。
八、待遇:每月薪資五等280薪點(每月36,316元),並享有勞保、健保。
九、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一、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另經本機關試用3個月,經本機關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二、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聯絡資訊:03-3865711#701吳小姐或#702林小姐
電子信箱:900110@tyde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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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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