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約僱技術員
- 發布日期:112-06-09
- 截止日期:112-06-15
- 發布單位:都市發展局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 有效日期:112-06-09~112-06-15
- 資格條件: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電機、景觀工程、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二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一、辦理桃園航空城安置住宅新建工程勞務招標及工程招標、規劃設計及工程施工管理。
二、協辦桃園航空城安置住宅各項行政協調及跨局處連繫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資訊:人事室田小姐,電話03-3324700分機3203。
詳細內容: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檢具下列證件(以A4紙張依序排列並勿裝訂,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私章以示負責),於112年6月15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處「33054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約僱技術員),逾期不予受理。
-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直式橫書,含自傳及末頁簽名,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
三、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將於本處網站公佈(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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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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