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 系:土木工程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有效日期:112-06-08~112-06-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執行教育部及機關專案業務。
2.轄區校園預算書、合約書審查及可行性檢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資訊: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於112年6月15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7573人事室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