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發布日期:110-01-20
- 截止日期:110-01-25
- 發布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 徵才機關: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五等
- 名 額:1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 有效日期:110-01-20~110-01-25
- 資格條件: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一、辦理訓練、文康活動、運動會及桌球比賽籌備等業務。
二、辦理退撫、薪資待遇、福利及生活津貼等業務。
三、辦理差勤、加班管制、國民旅遊卡、考核、獎懲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聯絡資訊:電話:03-3683155分機322余小姐
E-Mail:10016939@mail.tycg.gov.tw
詳細內容: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正本(須附自傳)、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相當經驗或任職證明文件、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附)等,於110年1月25日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人事室(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依規定格式送件或延遲寄達者,不予受理。
三、僱用期間:自110年2月18日起(以實際報到日為準)至同年11月30日止(本職缺係人事室課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時,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本職缺得視面試人員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若正取人員不克擔任本職務,擬於3個月內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相當之職缺;另無合適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月支報酬標準:五等280薪點(34916元)。
四、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工作經歷表請至本所網頁下載(http://www.bade.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訊息)
五、請務必填寫工作經歷表。
聯絡人:余小姐
聯絡電話:03-3683155分機322
電子信箱:10016939@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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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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