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名 額:1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有效日期:110-02-03~110-02-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惟招募3次後尚無符合上述資格者,可放寬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1.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 #6319,嚴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至110年10月31日止(如聘用原因消失須提前解聘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待遇:月薪六等1階(34,916元)
聯絡資訊: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0年2月17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兒少科聘用人員(職代A620080)」),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