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1年桃園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收件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7日
- 發布日期:110-12-17
- 發布單位:文化局
- 提供單位:表演藝術科
計畫內容請參「111年桃園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申請須知」
本計畫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7日止
一、為使演藝團隊穩定行政營運,提升專業創作水準並發展出自我特色,以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特訂定本徵選及獎勵計畫。
二、本案係依據「文化部補助地方扶助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三、獎勵對象:本計畫所稱演藝團隊係指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立案,且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或其他等演藝活動,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立案滿一年以上。
(二)每年至少有兩場以上公開演出,申請年度應有展演製作*一個以上。
(三)聘有行政人員至少1名。
(四)提出改善及提升團隊專業演出創作、行政營運等具體計畫(為評估補助額度之重要參考依據)。
(五)財務收支制度健全且具營運款項自籌能力者。
「111年桃園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徵選前說明會〗
歡迎對本計畫申請及入選後執行事項進一步了解之桃園市立案演藝團體報名參加。
時間: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15時30分
地點:本局五樓團體視聽室
需事先報名,請點選下方報名連結
本計畫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7日止
一、為使演藝團隊穩定行政營運,提升專業創作水準並發展出自我特色,以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特訂定本徵選及獎勵計畫。
二、本案係依據「文化部補助地方扶助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三、獎勵對象:本計畫所稱演藝團隊係指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立案,且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或其他等演藝活動,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立案滿一年以上。
(二)每年至少有兩場以上公開演出,申請年度應有展演製作*一個以上。
(三)聘有行政人員至少1名。
(四)提出改善及提升團隊專業演出創作、行政營運等具體計畫(為評估補助額度之重要參考依據)。
(五)財務收支制度健全且具營運款項自籌能力者。
「111年桃園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徵選前說明會〗
歡迎對本計畫申請及入選後執行事項進一步了解之桃園市立案演藝團體報名參加。
時間: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15時30分
地點:本局五樓團體視聽室
需事先報名,請點選下方報名連結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592#8306
電子信箱:10017220@mail.tycg.gov.tw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23
- 瀏覽人次:6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