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國民身分證電話掛失辦理方式。
- 發布日期:110-01-21
- 發布單位:民政局
- 截止日期:110-04-20
- 提供單位:戶政科
1.電話掛失須由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辦理,惟14歲以上至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可由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辦理,也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來電辦理。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2.國民身分證掛失或撤銷掛失,上班時間請撥打任一戶政事務所(戶政機關通訊錄)辦理;非上班時間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請撥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並請留下電話號碼,以利戶政事務所於次一上班日再次聯繫確認身分。
3.為維護民眾權益,掛失服務於上班時間及非上班時間均可受理;撤銷掛失服務請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辦理。另如於掛失後尋獲身分證,戶政事務所次一上班日與您確認身分時,請同時告知俾及時撤銷掛失。
4.為確保個人權益,遺失國民身分證之民眾自103年7月1日起可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關於申請國民身分證之請領(初補換)相關規定,可參閱 法規與申辦須知 ➜ 戶政業務申辦須知 ➜ 文件核發 ➜ 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 之說明。
5.如民眾在國外請撥打:886(國碼)-2(區碼)-81958151(落地碼)。
請參閱:國外(外國)如何撥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
6.內政部掛失連結: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5
2.國民身分證掛失或撤銷掛失,上班時間請撥打任一戶政事務所(戶政機關通訊錄)辦理;非上班時間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請撥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並請留下電話號碼,以利戶政事務所於次一上班日再次聯繫確認身分。
3.為維護民眾權益,掛失服務於上班時間及非上班時間均可受理;撤銷掛失服務請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辦理。另如於掛失後尋獲身分證,戶政事務所次一上班日與您確認身分時,請同時告知俾及時撤銷掛失。
4.為確保個人權益,遺失國民身分證之民眾自103年7月1日起可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關於申請國民身分證之請領(初補換)相關規定,可參閱 法規與申辦須知 ➜ 戶政業務申辦須知 ➜ 文件核發 ➜ 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 之說明。
5.如民眾在國外請撥打:886(國碼)-2(區碼)-81958151(落地碼)。
請參閱:國外(外國)如何撥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
6.內政部掛失連結: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5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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