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專區
一、結婚登記
●申請人:
1.結婚雙方當事人。
2.結婚已生效者:結婚當事人之一方。
3.受委託人: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應備文件:
1.結婚書約: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2人以上成年之證人簽名或蓋章等相關資料。
2.在國內結婚者,應附繳結婚當事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2年所攝正面符合規定之半身彩色照片各1張或數位相片。
●受理戶政事務所
1.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2. 遷入(含住址變更)同時結婚登記而單獨立戶,應參照遷入有關規定辦理。
二、指定結婚生效日: 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 結婚生效日期
三、各戶政事務所結婚拍照專區
●申請人:
1.結婚雙方當事人。
2.結婚已生效者:結婚當事人之一方。
3.受委託人: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應備文件:
1.結婚書約: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2人以上成年之證人簽名或蓋章等相關資料。
2.在國內結婚者,應附繳結婚當事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2年所攝正面符合規定之半身彩色照片各1張或數位相片。
●受理戶政事務所
1.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2. 遷入(含住址變更)同時結婚登記而單獨立戶,應參照遷入有關規定辦理。
二、指定結婚生效日: 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 結婚生效日期

![]() | ![]() | ![]() |
---|---|---|
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 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 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
![]() | ![]() | ![]() |
---|---|---|
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 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 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
![]() | ![]() | ![]() |
---|---|---|
龜山區戶政事務所 | 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 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5
瀏覽人次:4285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