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變更事項
寺廟所有不動產處分申請核發印鑑證明書
發布單位:
宗教科
分 類:
宗教業務申辦變更事項
發布日期:
111-12-22
詳細內容:
- 寺廟印鑑證明申請書 。
- 蓋有主管機關印信之有效章程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 章程規定有權決議機構之會議記錄(請敘明不動產處分標的資訊,及不動產處分使用計畫;加蓋寺廟圖記、主席及紀錄印章,並附簽到單)影本
- 合法有效寺廟登記證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 擬處分不動產之建物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影本。
- 寺廟印鑑證明書正本(份數依寺廟申請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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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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