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變更事項
寺廟圖記或負責人印章異動(毀損、遺失或重製)應備文件
發布單位:
宗教科
分 類:
宗教業務申辦變更事項
發布日期:
111-12-23
詳細內容:
- 寺廟變動登記申請書。
- 有關會議紀錄(含簽到簿)正本1份、影本3份 。
- 委託書1份。
- 公告聲明作廢原圖記之報紙(版面應維持完整)正本1份、影本1份。
- 變動後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正本3份、影本1份。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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