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位複檢
體位如何區分等級,並應服何種兵役?
發布單位:
兵役科
分 類:
體位複檢
發布日期:
103-04-24
詳細內容:
依兵役法第33條規定,經徵兵檢查之男子,應區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依下列規定服役:
- 常備役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應服常備兵現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其超額者,得申請服替代役。
- 替代役體位:服替代兵役。
- 免役體位:免役。
經檢查體位未定者 ,應補行體格檢查一次,判定其體位。
最後更新日期:10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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