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運送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規定及應備文件
發布單位:
施工管理科
分 類:
施工管理業務
發布日期:
112-08-01
詳細內容: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運送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可至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226#lawmenu)查詢。(已廢止)
另有關「臺北港收容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作業規定」,請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網站查詢。
另有關「臺北港收容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作業規定」,請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網站查詢。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2~6103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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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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