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管理
土木包工業承攬桃園市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規模範圍
發布單位:
施工管理科
分 類:
營造業管理業務
發布日期:
106-09-04
詳細內容:
中華民國106年9月4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20480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0月1日生效施行
土木包工業承攬桃園市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六百萬元,其承攬工程之橋樑柱跨距為五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總高度十八點六公尺以下,無附建地下室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
二、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二點五公尺以下。
三、建築法第七條規定之建築所需駁崁: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三公尺以下。
聯絡電話:
03-3322101~6102.6103
最後更新日期:1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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