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訂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得申請動物展演者之資格」,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
動物衛生課
分  類:
公告事項
發布日期:
111-02-11
詳細內容:
訂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得申請動物展演者之資格」,並自即日生效。
相關附件:
  公告.pdf
最後更新日期:1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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