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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秘書室
分 類:
政府資訊公開
發布日期:
105-04-27
詳細內容:
處理期間以上班日為基準,若遇連續三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處理期間扣除周六、日外,得配合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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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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