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進出港安全檢查
發布單位:
農業局
分 類:
農業知識
發布日期:
110-03-18
詳細內容:
1. 屬當地漁港船隻部分,由船主至各港口檢查站申報出海船隻及人員(基本資料)即可。
2. 非屬當地漁港船隻部分,應向本局申請進出港許可(檢附船籍資料、預定進出港日期等),如為緊急避難則可釋後補辦申請口續,人員部份逕向海巡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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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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