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說明 | 備註 |
地理位置 | 桃園國際機場周邊 (涵蓋桃園市大園區及蘆竹區) | |
計畫名稱 | 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 | |
計畫面積 | 包括桃園國際機場園區(機場專用及自由貿易港區)及附近地區,面積合計4,564公頃 | |
推動依據 |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 |
定義 | 指國際機場園區周邊因機場活動所衍生發展之各類商業、加工製造、會議展覽、休閒娛樂及住宅等相關使用之都市計畫。 | |
目的 | 1.發展成為東亞樞紐機場,提升國家競爭力 2.國家產業發展轉型重鎮,引領自由經濟啟航 3.串聯活化捷運廊帶,發揮軌道運輸效能 4.打造綠色健康都市,成為北部區域都心 | |
負責機關 | 交通部、桃園市政府 | |
土地徵收 | 採區段徵收方式 | |
徵收範圍 | 約3,148.17公頃 | |
主責單位及徵收區域 | 1. 交通部負責蛋黃區(包括跑道與自由貿易港區等),約1,412.81公頃。 2. 桃園市政府負責蛋白區(包括產業專業用區、機場捷運車站沿線等),約1,735.36公頃。 |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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