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
依107年3月27日都市計畫再審通過,航空城都市計畫面積4,565公頃,其中「機場專用區」1,731公頃、「自由貿易港區」109公頃、「產業專用區」565公頃、「商業區」322公頃、「住宅區」559公頃;另劃設所需公園、道路、廣場等公共設施用地共97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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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規劃
桃園航空城計畫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開發計畫,涉及交通規劃、土地開發、都市設計與景觀、基礎公共設施規劃及財務分析等多面向專業整合。為與都市計畫、土地徵收同步進行並加速基礎建設規劃工作,爰辦理「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基本規劃構想委託技術服務」,期藉由公開評選機制,借重專業顧問團隊之專業經驗及計畫管理能力,配合日趨進步的科技及結合過往優秀的設計理念,勾勒出具備綠能、生態、智慧及循環經濟概念的韌性都會,同時考量未來可預見之變化,建立設置原則,俾利後續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作業推動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
本階段完成之規劃內容為「安置街廓與安置住宅整地規劃」,於107年7月13日召開審查會議,並於107年8月24日核定,下一階段將辦理「航空城運輸需求更新預測報告書」撰擬事宜。全案預計於107年底結束,並接續辦理正式之工程規劃與基本設計。
工程規劃與基本設計
為配合未來政策、招商及居民安置等多方面需求,航空城區段徵收工程大致上循優先開發區、附近地區第1期、附近地區第2期之順序進行。優先開發區範圍包括附近地區第1期與海軍基地及周邊地區之安置街廓與安置住宅、優先招商區、乙種工業區。
工程規劃與基本設計將於「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基本規劃構想委託技術服務」完成後,接續辦理公開招標作業,並遴選出優秀廠商辦理工程規劃與基本設計,協助市政府完成本開發計畫之重要藍圖。
施工階段本階段將配合市府所定相關期程,於規劃設計階段完成後,接續辦理。
2、「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基本規劃構想委託技術服務」涉及四大主題範疇:安置街廓暨安置住宅基地之規劃、全區公共設施(道路、排水防洪、管線、智慧城市等)基本規劃構想、府內暨中央單位會議資料籌備、航空城計畫區內公共設施建設財務計畫。本案同時將於航空城計畫區域內擇定一示範區進行範例操作,具體呈現規劃方案,以做為計畫區域後續規劃參考。
3、本案於106年7月13日上網公告,並於9月30日決標,整體執行期程將配合當前都市計畫方案調整,預計109年底完成,刻正進行安置街廓及安置住宅基地規劃作業,為配合航空城作業,進行服務期程調整,預計107年底完成。
因應航空城計畫,區內需要搬遷學校竹圍國小、后厝國小、圳頭國小、沙崙國小、陳康國小及大園國中,計有6校。有關學童就學之問題,配合先建後遷原則及都市計畫與區段徵收期程進行學校拆遷及安置,規劃如下:
一、國中安置部分:「已完成遷校。」
二、國小安置部分:(以機場第三跑道預定地範圍為界共分三區)
(一) 區外機場北側:配合都市計畫及徵收期程,規劃於鄰近大園、內海等國小增置教室或教學設備,以安置沙崙、后厝、圳頭等國小區外之學生。竹圍國中增設國小校區,以安置竹圍國小區外之學生。
(二) 機場園區(第三跑道):配合拆遷戶安置(安置街廓及安置住宅)的規劃、期程及人口進住狀況,優先於適當位置取得新校地並闢建新學校,均採先建後遷方式辦理,使學生就學能無縫接軌。
(三) 機場南側(附近地區):因一里一安置並不影響學區劃分。惟陳康國小受到衝擊,預計將該校學生安置於埔心國小,埔心國小短期現有空間足以因應,中長期將視學生數增減狀況評估增建校舍方式辦理。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因拆遷而衍生後續教育上之協助:
(一) 弱勢學生安置:持續補助無力支付代收代辦費及營養午餐費外,另結合學校教育儲蓄戶勸募,協助學生安定就學。
(二) 學生因轉學所衍生之服裝、書包、教科書等額外費用,在不增加民眾負擔下,所需經費將研議補助。
四、幼兒園相關安置:
(一) 目前因應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開闢受影響幼兒園共計4園(含分班),分別為后厝國小附幼及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竹圍分班、沙崙分班及圳頭分班。查市立大園幼兒園竹圍、沙崙及圳頭分班業於105學年度廢止設立,幼兒分別安置於本園、菓林及后厝國小。另規劃大園國小新設附幼,倘該區域新建學校,亦納入規劃幼兒園。
(二) 私立幼兒園配合徵收相關規定,對於土地、建物、營業損失予以補償,後續涉重新立案或遷移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將設置單一窗口協助及輔導。
(三) 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及司機工作權部分,悉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有關輔導及協助就業方面,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協助媒合至有人力需求之幼兒園就職。
五、教師安置: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業於105年8月9日修訂「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明訂「經核定停辦、解散學校或幼兒園之超額教師」為教師介聘作業之第1優先順序,將保障竹圍國小等校教師於學校確定搬遷當年度優先介聘至市內其他學校。另教師凡符合申請介聘資格者,皆可依其意願申請市內外介聘,爰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皆尊重教師生涯規劃及遷調意願之選擇。
六、職員安置:
(一)校長安置:本市校長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規定,參加本市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並透過遴選委員會議遴選至他校擔任校長。
(二)學校職員安置:
1.學校職員可透過商調、專案移撥方式轉至其他機關服務。
2.技工、工友、臨時人員符合退休條件者可辦理退休,不符退休條件者亦可透過商調機制或專案移撥方式至其他單位服務,職工的工作權完全受到保障。
七、有關補習班安置:
(一) 本市受影響的補習班為私立日學園文理美語補習班、私立竹圍捷登
文理美語短期補習班及私立向日揚音樂美語短期補習班等3家及
私立怡鑫課照中心1家。
(二) 對於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將配合徵收相關規定辦理,後續涉及重新立案或遷址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將設置單一窗口協助及輔導。


依計畫調查成果,前桃園海軍基地為國內除役後保存最完整的軍事基地,包括日治時期到二次大戰後空軍、陸軍乃至海軍之軍事設施,具重要軍事歷史與文化的保存價值;且係冷戰時期唯一可深入大陸進行偵照的U2高空偵察機之駐紮基地,見證黑貓中隊在冷戰時期美軍協防臺灣特殊、技術人員交流之歷史過程。
「目前市府積極向文化部爭取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並成功獲得一、二期補助,先後辦理本處古蹟之調查研究、先期規劃、口述歷史訪談等計畫,並配合交通部航空科學博物館,以整體保存前空軍桃園基地內豐富文化資產,推動活化文化景觀及歷史場域」。

(一) 就近安置:除了第三跑道及自由貿易港專用區擴建範圍,無法規劃住宅區外,原則安置地點以各里轄內,鄰近既有道路、生活機能完善之區位,至少規劃1處足額之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各里居民可就近優先選配各里之安置街廓,自行興建透天房屋居住,以維持原有之鄰里結構。
(二)先建後遷:區段徵收公告後,將就都市計畫規劃之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安置住宅用地(第五種住宅區)及周邊必要公共設施用地,優先公告拆除地上物,並進行整地施工,及施作必要之維生管路。俟整地完成後,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部分,即由徵收範圍區內原合法透天住宅之土地所有權人先行選配安置街廓 ,並自行興建透天住宅;至於安置住宅用地(第五種住宅區)部分,則由政府興建安置住宅,供搬遷戶優先選購或租用。
業務連繫單位: 民政局 、 教育局 、 工務局 、 地政局 、 交通局 、 文化局 、 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