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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消防局市議會第二屆第2次定期會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消防局

議長、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貴會召開第2屆第2次定期會,呂泉率本局內、外勤各單位主管提出消防工作報告,內心深感責任重大。感謝議長、副議長及全體議員們對消防工作的鼓勵與支持。呂泉在工作上懷抱著臨深履薄的態度,以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之精神,戮力推展本局各項消防勤、業務,不敢有所懈怠,念茲在茲、力求圓滿達成任務。
自第2屆第1次定期會結束迄今(期間自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執行各項消防勤業務,在「預防火災」方面,本市榮獲全國「住宅防火對策2.0」特優之殊榮,另持續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宣導補助,俟108年採購數額完成裝置後,本市火災警報器設置率可逾80%;在「搶救災害」方面,規劃籌編經費並積極向中央爭取各式消防救災車輛12輛、經費1億3,320萬元,消防救災裝備器材25項經費4,491萬元;在「民力運用」方面,涵蓋全市義消總隊、大隊、中隊、分隊(含防宣及救護)等89個單位,寬列義消訓練、觀摩、協勤及運作經費,108年編列預算5,000萬元;本市登錄災害防救團體9個、成員355人,108年編列預算470萬元持續辦理各項訓練及購置裝備器材;在「災害管理」方面,升級本市災害應變中心視訊系統等各項軟硬體應變設施;在「緊急救護」方面,108年4月1日至108年8月15日救護出勤34,214件、急救人數25,980人;在「教育訓練」方面,本市防災教育館於107年9月29日啟用,截至108年8月15日計有8個國家、138個國內外團體前來觀摩體驗,累積宣導人數達14萬6,807人;在「火災調查」方面,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本市火災430件,其中A1火災3件、A2火災112件、A3火災315件,死亡3人、受傷28人;在「119指揮派遣」方面,受理火災案件1,172件,消防人員出勤1萬7,676人次、消防車輛出勤7,413車次;在「消防人力」方面,截至108年8月15日本局實際消防員額1,495人,本市消民比至108年7月為1:1,497人、六都排名第2;在「廳舍整建」方面,新屋區永安分隊遷建工程、復興區巴陵綜合行政中心興建工程均於108年5月落成啟用,另持續辦理楊梅區幼獅分隊、八德區大湳分隊、新屋區新屋分隊拆除重建工程及規劃興建桃園區埔子分隊,以增進救災救護效能。

壹、現階段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本局依法執行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等工作,謹將本會期各項重點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火災預防措施,減少火災發生率
(一)積極推行防火(災)宣導
1、108年賡續推廣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108年度本局編列經費2,500萬元,另爭取內政部消防署補助18萬7,000元,本市配合自籌12萬5,000元,合計2,531萬2,000元,共計採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97,323顆。全面開放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之住宅場所補助安裝,除針對獨居長者(65歲以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列為優先補助設置對象,水源不足地區、狹小巷弄、住宅式宮廟亦為重點補助設置對象,截至108年8月15日,本市火災警報器設置率達74.56%,俟108年採購數額完成裝置後,本市火災警報器設置率可逾80%。
2、本局持續規劃由各消防分隊結合義消防火宣導隊,前往社區、里鄰實施防火、瓦斯使用、用火用電安全及避難逃生須知等宣導,以提醒民眾自我檢視居家環境,加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等宣導事項。截至108年8月15日執行家庭安全訪視宣導3,925戶。108年5月製作居家安全警語貼紙,以提醒民眾出門或睡前應關閉電源、爐火等以維護居家安全,截至108年8月15日發放2萬3,295張,另協助機關團體、學校、工廠等場所辦理防火宣導及訓練1,026場次,宣導市民79,756人次。
(二)落實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
1、截至108年8月15日,消防安全檢查列管對象17,854家,持續依規定期程追蹤列管,以維護場所消防安全。
2、截至108年8月15日,列管消防安全設備應檢修申報場所甲類2,153家,已檢修申報2,136家;甲類以外場所應檢修申報家數15,191家,已檢修申報6,176家,本局持續輔導場所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申報。
3、截至108年8月15日,應設防火管理人場所5,247家,已遴用防火管理人者5,195家,已製作消防防護計畫5,164家,108年上半年已實施自衛消防編組訓練4,947家,本局持續依法推動場所落實防火管理制度,提升火災初期應變能力,以維護公共安全。
4、截至108年8月15日,抽查設有窗簾、布幕、地毯等應採用防焰物品場所2,377家次,本局持續推動裝設防焰物品,藉以防止微小火源擴大,延緩火勢蔓延速度。
(三)火災預防策進作為
1、本局依「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驗證要點」輔導場所提升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108年持續依前揭要點推動期程,派員輔導轄內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榮譽國民之家,以落實自衛消防編組功能,強化場所消防安全。
2、為廣泛宣導民眾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本局積極作為如下:
(1)於本局網站建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專區」供民眾查詢相關宣導及補助資訊。
(2)108年度設計「申請意願回條」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宣導單於本市各國中(小)學及各式宣導場合發送。
(3)建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線上申請表單,透過在地化網路、本局網站、臉書、Line群組等廣宣運用。
(4)針對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五層以下住宅(公寓)全面規範自主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3、為防範清明節期間林野火災,除協調民政單位配合清除公墓雜草、教育局加強對各級學校師生宣導,並透過臉書、LINE及跑馬燈宣導掃墓祭祖防範火災提醒事項,自108年3月23日至4月7日為期16天,針對本市公私墓地全面加強清明節防火宣導及人車巡邏,以確實達到預防林野火災之目的。
4、鑒於電氣因素占住宅火災原因之首,製作「防範電氣火災宣導動畫」,並透過本局網站、臉書社群等廣為宣導,提醒民眾注意電氣火災之防範,降低電氣火災發生率。
5、自108年7月1日至8月15日為保護暑期青少年活動空間之安全,針對本市轄內健身休閒中心、百貨商場、視廳歌唱場所(PUB、KTV等)、資訊休閒場所、電影院、遊藝場所、補習班等,加強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及防火管理措施。前述列管場所1,933家,完成檢查2,025家次,檢查率104.76%,針對不合規定者,持續追蹤輔導直至改善為止。

二、落實公共危險物品管理,降低化學危害程度
(一)落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管理
1、本市列管公共危險物品場所700家,其中達管制量30倍以上者計303家,達管制量以上而未滿30倍者397家。
2、針對轄內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場所,每半年至少檢查1次;未滿30倍者,每年至少檢查1次。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檢查352家次,其中41家次不符相關規定,均已開立舉發單,並輔導追蹤至改善為止。
3、輔導業者製作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已全數完成製作並介接本局行動派遣119APP系統。
(二)落實爆竹煙火管理
本市達管制量以上爆竹煙火「儲存場所」列管2家、達管制量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列管1家、未達管制量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列管166家、合法爆竹煙火「進口貿易商」列管5家。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檢查43家次,均符合規定。
(三)落實液化石油氣管理
本市家用液化石油氣分銷商列管247家、灌(分)裝場列管12家、儲存場所列管13家。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執行檢查1,097家次,其中超量儲存3件,使用逾期容器2件,安全管理不合格1件,依法逕予舉發。
(四)辦理燃氣熱水器遷移更換補助
為防範居家燃氣熱水器裝設不當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如:屋外型熱水器安裝於室內或於加蓋陽台等情形),本局持續推動宣導民眾申請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108年更加碼400萬元(107年為200萬元)每戶最高補助3,000元,低、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1萬2,000元,並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為優先補助對象。截至108年8月15日止受理一般戶536戶,低、中低收入戶161戶,執行率82%(規劃補助戶數共計850戶)。

三、提升災害搶救能力,充實汰換車輛裝備器材
(一)充實消防車輛
108年購置40M雲梯車1輛、30M雲梯車1輛、小型水箱消防車4輛、水箱消防車6輛、水庫消防車3輛、化學消防車3輛、幫浦消防車6輛及救助器材車1輛,合計25輛。
(二)充實消防人員救災裝備器材
108年編列救災裝備器(耗)材包括:消防衣褲584套、消防鞋760雙、消防手套380雙、L型胸燈150組、熱顯像儀4台等。
(三)搶救策進作為
1、自107年10月29日起本局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合辦「提升桃園地區化學災害搶救及訓練能量實施計畫」,包含化學災害搶救指揮官班5梯次及基礎班訓練3梯次,共計8梯次320人次參訓,108年8月2日已完成相關訓練。
2、自107年11月5日起,為提升消防同仁救災安全,本局首創火場安全訓練專班,截至108年8月底已辦理30梯次900人次,預計於108年底本局所有外勤人員完訓。
3、108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於消防署竹山訓練中心辦理「108年地震災害搜救訓練」,由本局特種搜救隊及各大隊派員參訓,以提升災害現場任務協調能力,並增進特種搜救隊處理地震災害救援經驗。
4、108年7月23至24日、8月12至14日於本市轄內大型車輛回收場辦理「108年新購重型救援及頂撐器材」訓練,邀請德國及葡萄牙重型救援訓練教官來台授課,以強化大型車輛災害現場搶救能力。
5、108年7月8日起辦理本局各消防分隊火災搶救複訓及各大隊救災指揮(CCIO)評核演練,以強化本局各級指揮官及幕僚群作業能力,建立各大隊災害現場管理共通語言,並檢核本年度各項火災搶救及安全訓練成效。
6、108年5月至8月15日針對本市轄內易發生溺水事件地點,如新屋區永安漁港沿岸、大園區竹圍漁港沿岸、觀音海水浴場舊址、復興區水域、龍潭大池等處所實施水域救援機動車巡,並配合相關權責機關(單位)執行水域活動宣導及演練,以提升溺水救援能力、減少溺水事故發生,維護民眾生命安全。

四、充實民力協勤裝備器材,整合民力運用能量
(一)充實義消救災裝備器材
配合內政部消防署「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中程計畫」,108年度採購全身式吊帶組、繩索、滑輪、鉤環、橡皮艇、船外機、乾式防寒衣等23項山域、水域裝備器材及5組CPR品質擴充感應套件等救護器材。
(二)民力運用經費之補助
1、全市義消1總隊、7大隊、13中隊、68分隊共89個單位協助消防工作備極辛勞,108年寬列預算5,000萬元補助義消訓練、觀摩、協勤及運作經費。
2、規劃各行政區成立救護義消分隊,已成立平鎮、龍潭、桃園、八德、龜山、大園、蘆竹、中壢、楊梅及前鋒等10個救護義消分隊。
3、108年4月起辦理13場次義消中隊會操,108年5月26日消防署義消救災能力評核完成受測義消人員30名,成績均達100分,其中4名個人成績達全國前30名。
4、108年編列補助災防團體專案預算470萬元,充分提供各災害防救團體保險、訓練、觀摩、協勤津貼及充實工作服裝、水域、救助、救護類等裝備器材,增進本市災害防救團體救援效能。
5、積極輔導本市登錄之9個災害防救團體落實訓練,截至108年8月15日完訓310人、合格登錄353人。

五、提升防救災應變能力,推動災害防救工作
(一)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
本計畫為期5年(107-111年),本市5年總經費約2,700萬元,計推動17個工作項目、37個子工作項目。108年度經費約為548萬元。
(二)108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5號)演習
108年4月規劃四區實地實景、同步辦理本市108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5號)演習,參演人數近1,100人。
(三)重新編修本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本市經滾動式檢討,大幅改版現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架構,整合各類災害共同基本對策,並於108年4月12日經中央核定頒行。
(四)召開本市災害防救辦公室工作會議
108年適逢921大地震屆滿20週年,每季定期工作會議由各相關局處針對本市大規模地震災害提出對策,並進行專案報告,同時邀請本市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列席。
(五)辦理災害防救教育訓練
辦理各式災害防救教育訓練,並於4月辦理各公所指揮層級人員災害防救研習課程。
(六)開設颱風應變中心
本市災害應變中心108年度迄今,計有丹娜絲、利奇馬、白鹿等3次颱風應變中心開設,開設期間本市無重大災情。

六、提升救護專業技能,確保救護服務品質
(一)持續辦理救護宣導及訓練
本局持續辦理宣導訓練民眾學習CPR,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民眾實施旁觀者CPR比率達52.3%。
(二)辦理緊急救護技術操作評比
本局於4月13日辦理外勤及救護義消人員緊急救護技術操作評比,以測驗各層級救護人員彼此間的合作默契及指揮者的領導能力,持續精進救護技能與品質。
(三)辦理各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1、108年4月辦理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計36人參訓。
2、108年6月辦理救護義消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計30人參訓。
3、108年7月辦理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計60人參訓。

七、辦理消防訓練,培訓消防人員專業技能
(一)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訓練
本局針對107年10月份新進26名、108年1月份新進113名消防人員實施2階段職前訓練。第1階段為學、術科訓練,第2階段為師徒制訓練(訓練至108年7月),學習各項勤業務、救護技術、救災安全及體技能訓練。
(二)辦理救援潛水訓練
為提升消防人員水域搜救專業,並加強水域救援安全及潛水搜索能力,於108年5至6月辦理2梯次救援潛水訓練,計40人參訓。
(三)辦理繩索作業及救援技術訓練
本局為提升消防人員繩索技術,有效執行高空作業、山難搜救、急流沙洲救援等,於108年7至8月辦理繩索作業及救援技術初級班及進階班訓練,計30人參訓。
(四)辦理道路安全駕駛訓練
為加強本局同仁安全及防禦駕駛觀念,建立正確的駕駛觀念與技術,本局於108年4至5月完成水箱消防車、救護車安全駕駛訓練、汽車安全駕駛訓練及機車道路安全駕駛訓練,計15梯次208人次參訓。
(五)防災教育館防災宣導
本市防災教育館於107年9月29日啟用,截至108年8月15日累積導覽宣導人數達14萬6,807人。

八、提升火災原因調查及鑑定能力
(一)執行火災調查
1、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執行火災原因調查226場次,出動781人次,採樣證物鑑定51件,製作移送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127件。對於涉及公共危險及有糾紛案件之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移送該轄警察分局偵辦。
2、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轄內發生29件縱火案件,均依「檢警消縱火聯防作業要點」會同轄區警察分局勘察現場蒐集跡證,並製作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移送轄區警察分局,供刑事偵查縱火案件之依據,落實縱火防制作為。
(二)為民服務
1、本局於108年4月15日邀集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召開「火災受災戶災後服務協調會」,整合各單位火災後服務相關資訊,以區公所社會課為窗口提供民眾各項服務資訊。
2、為協助受災戶申請建物、汽機車保險理賠、減稅、報廢及申請社會福利等相關事宜,火災後民眾可檢附相關文件向本局申辦火災證明書。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開具住宅、工廠及汽、機車火災證明書169件,並受理、核發火災調查資料124件。

九、建置災情通報資通訊系統,有效掌控指揮派遣救災能力
(一)火災統計方面
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火災受理案件1,172件,消防人員出勤1萬7,676人次、消防車輛出勤7,413車次,較107年同期火災案件受理減少502件次、消防人員出勤減少3,676人次、消防車輛出勤減少1,650車次。
(二)119與110派遣系統案件轉報介接功能
當受理民眾報案有相互通報需求時,透過系統介接相互轉報取代以往人工電話轉報方式,提升119及110通報效率。
(三)行動派遣119APP功能擴充
119APP新增功能包含介接教育訓練管理系統、介接輔助搶救資訊系統(新增太陽能光電及游離輻射場所資訊)、建置APP裝置GPS座標顯示後端管理平台。
(四)全面提升本市災害應變中心、119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及大隊執勤席功能
108年度投入2,454萬元,全面提升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各項軟硬體設備,包含建置全新4K電視牆系統,由32台55吋LED面板組成,可同時顯示EMIC、水情資訊、災害統計等44組災情影像及防救災資訊;規劃119指揮中心原有18席指揮派遣席位提升至25席,並建立8席救災救護大隊派遣席,增加幅度達83%,加速受理大量報案電話及滿線溢流應變能力。

十、強化勤務督導考核,慰勞關懷消防同仁
(一)依本局分層督導重點,加強勤、業務督導考核,以落實勤、業務工作執行、強化內部重點管理,提升各項消防工作績效。
(二)108年4月1日至8月15日慰勞因公受傷消防同仁8人;規劃補助消防人員健康檢查702名。

十一、規劃廳舍整建,嚴密救災救護防護據點
(一)新屋區永安分隊遷建工程
108年5月10日落成啟用並進駐,負責新屋永安地區防救災工作。
(二)復興區巴陵綜合行政中心興建工程
108年5月13日落成啟用,除巴陵消防分隊進駐外,並完成復興區後山前進指揮所,綜理後山災害應變事宜。
(三)楊梅區幼獅分隊拆除重建工程
1、本工程為地上4樓RC結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334坪,總計畫經費6,010萬2,500元,分3年編列(107-109年),其中內政部「前瞻計畫消防機關廳舍補強重建」計畫項目第1期核定補助4,119萬9,613元,本府配合款編列1,890萬2,887元。
2、本工程於108年4月5日開工,目前正進行1樓頂板鋼筋綁紮及模板組立,截至108年8月15日進度為19.98%,預計於109年2月完工。
(四)新屋區新屋分隊拆除重建工程
1、本工程為地上3樓RC結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650坪,總計畫經費為9,840萬元,分3年編列(108年獲編中央一般性補助款170萬元、109年擬編2,000萬元、110年擬編7,670萬元)。
2、108年5月14日完成專案管理(PCM)及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招標,刻正辦理設計及施工統包工程招標作業,預計108年10月完成決標,110年10月完工。
(五)桃園區埔子分隊暨第一大隊新建工程
1、已完成興建用地都市計畫指定用途變更法定程序及用地分割作業,刻正向國產署申辦土地無償撥用,預計108年11月可完成土地取得。
2、本工程為地下1樓地上5樓RC結構建築,地上1-3樓為分隊使用;4-5樓為大隊使用,總樓地板面積約1,515坪,分4年編列經費為2億1,169萬元。
3、刻正辦理委託專案管理(PCM)及監造服務勞務採購招標公告作業,預計108年10月完成發包、109年7月辦理統包工程招標,111年3月完工。
(六)車輛保養場暨第二搜救救助分隊新建工程
1、興建基地位於本局華勛分隊旁訓練場,規劃興建地上2樓RC結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650坪,分3年編列經費共9,880萬元。
2、刻正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招標作業,預計108年11月完成規劃設計評選及決標、109年7月完成工程招標、110年8月完工。

貳、未來努力方向
一、持續推廣及宣導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利火災初期即時應變,提升居家安全。
二、持續執行列管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提升執法專業,積極輔導場所強化消防安全設備妥善率,以維護公共安全。
三、持續執行一氧化碳中毒潛勢戶之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宣導與補助,並加強防範居家燃氣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宣導。
四、持續充實汰換消防車輛裝備器材,提升救災效能。
五、持續精進救護技能與裝備,提升救護品質及效能。
六、持續輔導成立行政區救護義消分隊,並持續辦理災害防救團體之輔導、登錄與運用,整合提升救災能量。
七、持續辦理義消及災防團體裝備器材及專業訓練,強化協勤消防工作量能。
八、持續推動內政部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提升本市與各區公所防救災工作量能。
九、持續辦理各項消防專業講習訓練,提升消防人員救災體技能。
十、持續推動防災教育館之功能,藉以提升民眾防災意識及應變能力。十一、持續打造安全永續宜居城市,以智慧城市安全治理角度,辦理救
災救護案件大數據分析,以應用在防火防災、救護熱區及勤務管理。
十二、持續辦理楊梅區幼獅分隊、新屋區新屋分隊拆除重建工程及規劃興建桃園區埔子分隊暨第一大隊新建工程、車輛保養場暨第二搜救救助分隊新建工程。

參、結語
為因應本市人口急遽增加,建築物高層化、多元化之使用,以及各種高難度且複雜的公共安全問題,本局將面對更嚴苛的挑戰,我們必須以前瞻宏觀的角度,精準切入問題核心進而解決問題。
因此,本局全體同仁將累積往昔防救災經驗,更積極創新作為,竭盡所能戮力以赴,持續加強防災宣導,提升救災能力與安全,確保救護服務品質,規劃消防、義消與民間救難團隊的專業訓練,完善救災救護網絡,整合防救災能量,以因應往後突發的災害挑戰,為本市市民提供安全保障,建構永續安全宜居的樂活城市。
尚祈
議長、副議長暨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們持續給予支持與鼓勵。
報告完畢!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