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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財政局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財政局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工作報告






















報告人:局長 歐 美 鐶
中華民國108年5月

目 錄
壹、現階段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1
一、財務行政管理業務··································· 1
(一) 本府107年度歲入、出預算之執行·················· 1
(二) 本府108年度歲入、出預算之執行·················· 1
(三)妥慎辦理市庫調度································· 1
(四)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1
(五)其他財務管理業務································· 2
(六)天然災害復建經費處理情形························· 2
二、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
(一)市有財產概況····································· 2
(二)市有不動產管理··································· 3
(三)市有動產管理····································· 5
(四)國有公用房地管理································· 6
(五)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公產管理效能··················· 6
三、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7
(一)非公用建地之管理································· 6
(二)非公用不動產稅賦之繳納··························· 8
(三)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8
四、金融菸酒管理業務··································· 8
(一) 加強督導管理基層金融機構························ 8
(二)加強金融及菸酒法令宣導··························· 9
(三) 召開查緝會報、提升菸酒管理效能·················· 9
(四) 執行專案查緝工作································ 9
(五) 辦理重大傷害事故緊急通報演練,提升應變處理能力·· 10
(六) 落實未變性酒精管理與查察························ 10
(七) 辦理檢舉、稽查及取締業務························ 10
(八)輔導酒製造業者於產品上市前辦理衛生檢驗··········· 10
五、集中支付業務······································· 10
(一)本市庫款支付業務································· 10
(二) 辦理憑單線上簽核資訊系統推動作業················ 11
(三) 辦理本府暨各所屬機關墊付款轉正工作·············· 11
(四)強化支付e化,研提系統功能需求··················· 11
(五)落實多用網路少用馬路之便民措施··················· 11
(六)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庫款支付品質及正確性··········· 11
(七)推動各機關學校應繳費款市庫轉帳繳納作業··········· 11
貳、未來努力方向································· 12
一、財務行政管理業務···································· 12
二、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12三、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13
四、金融菸酒管理業務···································· 13
五、集中支付業務········································ 14
【附錄】財政局各單位聯絡電話一覽表··············· 15


邱議長、李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 貴會召開第2屆第1次定期會,美鐶 在此向 貴會做報告,深感榮幸,也感謝各位議員女士、先生的督促與勉勵,謹請日後仍給予策勵與支持。本局目前設有5科4室,主辦本市財政管理工作,分別為財務管理科、公用財產科、非公用財產科、金融菸酒科及集中支付科,4室為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以下謹就本局近期的重點業務做扼要報告,敬請不吝指教。
壹、現階段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一、財務行政管理業務
(一)本府107年度歲入、出預算之執行
1.歲入預算數為927.56億元,截至年度結束,累計實收數892.05 億元。
2.歲出預算數為1,100.54億元,截至年度結束,累計實付數971.92億元。
3.歲入出差短79.87億元,刻正辦理決算中。
(二)本府108年度歲入、出預算之執行
1.歲入預算數為1,018.50億元,截至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60.98億元,累計實收數50.89億元,歲入執行率83.46%。
2.歲出預算數為1,145.11億元,截至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22.24億元,累計實付數201.90億元,歲出執行率90.85%。
3.截至108年1月底止,歲入出相抵後差短151.01億元,係因1月份稅收未屆開徵期且年關各項經費需求所致。
(三)妥慎辦理市庫調度
1.本府截至108年1月底止,長期債務為240億元,短期債務145億元,人均負債為1.73萬元,位居全國第5低,6都最低。
2.本府嚴守公共債務法規範之法定債限,於加速建設時期,仍維持 良好之財政紀律。
(四)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1.開源面向:協助爭取中央補助款,以增裕市庫財源
(1)促請各機關依本局蒐集之108年度中央部會預算編列補助直轄市政府經費明細,積極向中央提報計畫爭取補助,逐月檢討執行成效,並就補助款入庫情形於市政會議提出報告。
(2)截至108年1月底止,已獲中央核准108年度計畫型補助經費48.25億元,占補助直轄市政府經費538.86億元的8.95%。
2.節流面向:衡酌庫款收支情形,提前清償債務,節省本府債務利息支出,107年度提前清償年度應償還之各項借款計本金30億元,減輕市庫利息負擔86萬2,028元。
(五)其他財務管理業務
1.積極協助本府各機關及區公所經管歲入預算之執行,按月將歲入對帳單通知各機關及區公所,以利其追蹤控管執行進度。
2.為加強本府各機關學校之單照及公庫專戶管理使用,除訂定相關管理之行政規則外,並持續依輔導各機關學校單照及公庫專戶管理計畫,進行實地及書面查核與輔導,以提升其業務處理效能。
3.定期督請本府各機關辦理各項規費之自治法規檢討事宜。
(六)天然災害復建經費處理情形
1.107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工程計核定35件,總經費9,064萬6,822元,已完工11件,未完工24件,其中發包中1件(養護工程處)、設計招標中21件(復興區公所)、施工中2件 (復興區公所及風管處),預計108年5月31日前完工。
2.108年度總預算災害準備金編列11億4,896萬4,000元,為利各機關及公所辦理天然災害公共設施搶修(險)之開口契約招標採購事宜,已由災害準備金先行匡列3億5,707萬978元,以應各項災害緊急處理之需。

二、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一)市有財產概況
1.本市市有財產依行政院彙訂之「財物標準分類」,計有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雜項設備、有價證券及權利等項目,截至108年1月底止,總價值共約3,610億元(略如下表),改制初期2,984億元,增加約626億元:

分類項目
數量
面積
(公頃)
價值
(千元)
土地
81,438筆
4,381.192985
307,587,431
(申報地價)
土地改良物
4,718筆

10,422,576
房屋建築及設備
18,940筆
707.469473
30,418,077
機械及設備
210,186件

3,832,449
交通運輸及設備
52,021件

3,039,294
雜項設備
329,005件

2,221,201
有價證券
260,245,753股

2,686,580
權利
355筆

801,967
總值
-
-
361,009,575
2.為因應行政院主計總處自107年推動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本府財產管理系統配合於107年10月啟動計提折舊(攤銷)功能,除土地、有價證券及不會隨典藏、研究及展示等使用而逐漸消失或耗損之珍貴財產外,其餘公有財產均應於公有財產報表中計提折舊,爰本期市有財產量值較上期減少。
(二)市有不動產管理
1.市有公用土地管理
(1)為建立完整正確之公有財產產籍資料,督導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因徵收、新建、改建、修建、購置、與他人合作或其他原因取得之公用土地,管理機關應於取得後1個月內,依「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及第10條規定辦理登記及登帳建卡列管,定期或不定期勾稽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之財產管理情形,俾各管理機關提升公有財產之有效管理及運用。
(2)為防止市有土地閒置或被占用,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對於經管之市有土地及建物,確切掌握使用情形加強維護管理。
(3)為避免資產閒置或效能低落等情事,督促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定期或不定期盤點經管財產,積極輔導其擬具計畫利用,加以處理或重新檢討計畫執行方式,以利提高財產使用效能及效益。
(4)訂定107年度輔導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有土地產籍釐正作業計畫,待釐正資料共計9,587筆,截至108年1月底止管理機關依計畫期程已完成釐正達成率為96%,持續列管處理進度至計畫完成。
2.市有公用建物管理
(1)為建立完整正確之市有建物資料,落實建物產籍資料管理,持續輔導各管理機關加強市有建物清查及清理工作,以利市有建物之空間調配與合理利用。
(2)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訂定廳舍使用管理要點,發揮多元化功能,達成多目標之使用。
(3)本局將持續督導各建物之管理機關確實維護並充分利用,以活化閒置建物,提升公共設施效能。
(4)為活化市有閒置及低度利用之財產,並配合布建老人福利  設施、幼托及兒少福利設施、身心障礙福利設施及其他各項社會福利設施。督導本市各機關學校、區公所計提供271處閒置、低度利用之建物空間及108筆閒置土地,供本府社會局評估布建社福場館之用。
3.督促本府各機關活化公用空置土地
(1)本府各機關列管之公有空置土地現況均屬未開闢之公共設施用地,多為道路用地,其餘為學校、市場、兒童遊樂場、遊憩、綠帶及人行步道等用地。
(2)為避免公有土地使用效能低落、加強地方建設,賡續督促本府各機關積極闢建活化公共設施土地,並檢討土地使用方式或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為其他用地之可能,俾提升公有土地使用效能。
4.督導各機關、區公所執行公用被占用土地處理
(1)為合理運用公有土地,積極督導各機關及區公所處理被占用公有土地,並協助各機關及區公所依規辦理,促進公用土地使用效率,確保公有財產權益。
(2)督導各機關及區公所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公用土地,將實際使用情形作成清查紀錄,倘發現公用土地被占用,應將被占用土地等相關資料登錄財產管理系統列管,並每半年陳報處理進度表及檢討會議紀錄。
(3)本局分別於107年10月5日及108年1月31日召開各區公所公用被占用土地檢討會議,賡續輔導各機關及區公所以循序漸進方式,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被占用土地,以恢復公用。
5.督促管理機關會同國稅局現勘抵繳遺產稅款增加之公用土地,以確認抵繳後之管理機關及避免有遭占用或違規使用(髒亂)涉訟而增加後續接管及道路設施養護困擾等情事,且依規於地政機關登記完竣後通報管理機關釐正總帳,並請其妥善管理利用。自107年9月1日至108年1月底止已完成移轉登記12筆,抵繳面積2,922平方公尺,抵繳金額1,160萬5,031元。
(三)市有動產管理
1.督導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落實動產保管、使用、維護情形,並定期或不定期檢核各機關、學校之財物,以瞭解各管理機關對財產使用維護情形。
2.嚴格審核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報廢財產,防止任意報廢尚堪使用之動產,以杜浪費情事。倘其經管之財產有毀損而失其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復而不經濟者,方可依「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4條等相關規定辦理報廢。
3.賡續推動「惜物網」網路拍賣交易平台,對於各機關學校已完成辦理報廢程序仍堪用之財物,經由本府與臺北市動產質借處所簽訂「臺北惜物網處理動產網路拍賣合作備忘錄」之「臺北惜物網」平台網路拍賣,或依據「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變賣,以提高市有報廢財物經濟及環保效益,並增益市庫收入。自100年7月開辦至108年1月底止計出售16,948件,入庫金額4,233萬4,247元。
4.訂定107年度輔導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市有動產產籍釐正作業計畫,本府各機關學校,待查對資料合計13萬5,441筆,截至108年1月底止已依計畫期程完成釐正之達成率為99.74%,持續列管處理進度至計畫完成。
(四)國有公用房地管理
1.協助各管理機關稽查國有公用土地使用情形,如有畸零、閒置、低度利用且無保留公用者,依「國有公用不動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作業注意事項」規定,移還國有財產署接管;如有被占用情形者,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規定排除占用或收取不當得利之土地使用補償金。
2.為加強公有土地管理、促進土地利用,賡續督促本府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奉准撥用國有土地後,應妥為列帳管理,並依國有財產法第32條及第39條規定,於奉准撥用後1年內,依照核定撥用計畫及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倘公用財產原撥用用途廢止無公用之需,則應依國有財產法第33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撥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3.持續辦理公有財產管理檢核,透過對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實地檢核,瞭解其對撥用財產使用情形,以加強國有財產管理,並釐正國有財產總帳及產籍資料,提升管理績效。截至108年1月底止,本府各機關、學校及區公所管理使用國有土地總計13,470筆,面積共836公頃。
4.為配合地方發展,有效利用本市轄內閒置國有不動產,提供本市公共設施建設之需求,活化國有土地,並改善市容景觀,本府持續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溝通,俾利申請撥用或共同合作開發,促進轄內國有不動產運用效能及活化。
(五)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公產管理效能
為增進本府各機關學校財產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及本府財產管理系統操作能力,並宣導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相關規定,於107年11月1日辦理「桃園市政府107年公有財產管理人員教育訓練」,以提升公有財產之有效管理及相關運用。



三、非公用財產管理
(一)非公用建地之管理
1.本局經管之市有及國有非公用土地,截至108年1月底止,轄內土地738筆、轄外土地256筆,總計994筆,其中租、占用土地361筆,每年1、7月按期開徵收取租金及使用補償金,107年度收取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約1,497萬元。
2.為加強公有土地管理維護,提升公有土地使用效率,依據公有非公用土地列管處理計畫,就所管本市轄內國有、市有公有非公用土地分為以下六大類型妥善管理:
(1)閒置可活化土地:依空置土地坐落位置、面積大小及使用性質等價值條件,持續評估提供本府各局處或土地所轄區公所廳舍使用、施作綠美化等供公共使用或配合區域整體開發計畫使用,以提升土地使用效能。
(2)閒置非屬可活化土地:不定期巡查,避免被占用或棄置垃圾,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等情事。
(3)租占用已處理土地:符合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出租規定者,輔導占用人申請承租以取得合法使用權源,並定期收取租金納入管理;如不符合出租規定者,在尚未收回使用或無規劃計畫使用前,依現況持續列管收取使用補償金,並不定期巡查地上物是否有改變用途、增擴建或出售轉讓等情事。
(4)占用待處理土地:積極持續處理被占用之土地,若符合出租條件者,於追收5年使用補償金後辦理出租,按期收取租金納入管理;如不符合出租條件者,在尚未收回使用或無計畫用途前,則於追收5年使用補償金後按期收取使用補償金列管,另對於不繳納使用補償金或不返還占用之土地者,依法提起訴訟;判決確定後,向法院聲請強制拆除,以杜絶占用,貫徹公權力;拆除完竣後予以圍籬管理,以防被二度占用。
(5)待管理者變更土地:為符管用合ㄧ原則,依土地性質、土地使用現況及使用分區進行管理機關變更。
(6)其他類型:如持分土地,不定期巡查,以防占用之情事發生。
3.辦理市有財產出售業務,符合規定者即依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及市有非公用房地出售作業要點辦理出售:
(1)輔導符合讓售規定之租用戶承買,以解決公地長期占用問題,並改善市容,另依土地位置、面積大小篩選適當之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公開標售,增益市庫收入。
(2)108年度至1月底止,出售13筆土地,約1億1,124萬元。
(3)近年出售土地提供市場供給面,帶動地方經濟發展,間接增加本市地價稅及房屋稅收入。
(二)非公用不動產稅賦之繳納
按期繳納有收取租金、使用補償金之非公用土地、建物之地價稅及房屋稅,107年度繳納地價稅132萬6,637元。
(三)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1.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擴大公共建設投資以提振景氣,引進民間資金、創意及經營效率參與公共建設,本府定期召開促參推動小組會議,由副市長擔任召集人,召集推動小組委員參與會議,並得邀請專家學者或其他有關機關列席,藉由委員會會議之列管案件報告、研討及協調,以加強促參案之推動,本府108年度第1次促參推動小組會議訂於108年3月26日召開。
2.依據本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訪視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設有本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訪視小組,擇定具有指標性、重大異常或對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之案件辦理訪視,本府已於107年11月16日辦理「桃園77藝文町委託經營管理OT計畫案」訪視完竣。

四、金融菸酒管理業務
(一)加強督導管理基層金融機構
1.積極輔導桃園信用合作社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健全財務結構,提升經營績效,截至107年12月底逾放比率0.36%,累積盈餘為新臺幣4,189萬元。
2.為本轄桃園信用合作社健全經營、減少內部弊端發生,依據變現性資產查核計畫辦理查核,107年度查核總社及分社等共計12家次。
3.持續督導桃園信用合作社執行防制洗錢業務各項措施,以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規範,並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業務檢查缺失,積極輔導改善缺失,107年度輔導共計7家次。
4.為確保108年春節期間金融機構安全,於107年12月27日函請桃園信用合作社及桃園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加強防搶宣導、自衛編組演練及各項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措施,並派員自108年1月8日起實地訪查各社辦理情形。
(二)加強金融及菸酒法令宣導
1.賡續於本局網站建置網頁,發布最新消息,107年度計提供「拒絕私劣菸酒宣導-貓捉老鼠篇」等13則宣導影片,發布『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作業程序』等12則宣導法令資訊。
2.配合本府各局處及各機關辦理「2018桃園彩色海芋季『浪漫芋花園』」等10場大型活動,於現場以有獎徵答方式,發送金融及菸酒管理法令等相關資料,加強對民眾宣導。
3.為延伸服務觸角,持續於本府辦公大樓等處張貼菸酒管理宣導海報,並洽請轄內各區公所等單位協助於網站、大型電子看板及辦理講習活動時播放菸酒宣導短片與政令,宣導消費者正確菸酒消費觀念。
4.製作公車側邊廣告,宣導「機場或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僅限於自用或餽贈親友,不得販賣」等4大主題;並製作「如何分辨優質酒類認證米酒篇」等2則宣導廣告,於廣播電台播放。
(三)召開查緝會報、提升菸酒管理效能
於107年12月4日召開本府107年度菸酒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會議,針對加強查緝違規菸酒重點項目提會討論,以提升本府查緝績效並落實保障消費者安全。
(四)執行專案查緝工作
依財政部所訂「傳統民俗節慶加強查緝私劣菸酒措施」規定,於107年度執行「107年春節前」等5次私劣菸酒查緝專案工作,避免民眾誤食私、劣菸酒,以保障健康。
(五)辦理重大傷害事故緊急通報演練,提升應變處理能力
為提高本府對民眾飲用私劣酒發生重大傷害事故之警覺性,落實 緊急通報系統之運作,107年12月14日會同本府衛生局、警察局楊梅分局等,假本市楊梅區伯公岡公園廣場辦理「107年度飲用私劣酒發生重大傷害事故緊急通報演練」,以提升即時應變處理能力,確保民眾健康與安全。
(六)落實未變性酒精管理與查察
為防杜不肖業者大量購買未變性酒精產製私酒,賡續派員辦理稽 查,並針對大量銷售、購買、報表數量異常及申報「未變性酒精產製進口進銷存量月報表」及「未變性酒精銷售明細表」業者加強查核,以收管控之效。
(七)辦理檢舉、稽查及取締業務
1.為保障合法業者及大眾消費者權益,107年度抽檢菸酒業者計1,198家次(製造業50家次、進口業28家次、酒精業18家次、零售業1,102家次),並作成稽查報告,陳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辦理檢舉案件並協同保三、海巡、本府警察局等人員稽查及取締,107年度查獲涉嫌違規菸、酒案件計139案,其中緝獲私、劣及違規菸品39案,共38,637.942包;緝獲私、劣及違規酒類100案,共2,955.19公升,均分別依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或其他相關規定辦理行政處分或移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八)輔導酒製造業者於產品上市前辦理衛生檢驗
積極輔導業者於酒類產品上市前辦理衛生檢驗,並將檢驗報告按 季彙整列管,加強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抽檢,是否符合酒類衛生標準規定,以維護消費者健康。

五、集中支付業務
(一)本市庫款支付業務
辦理全市470個支用機關庫款支付簽辦業務。107年度付款憑單收件142,139件,開立支票5,453張、電匯(e企)批數計1,918批、受款人219,866筆、付款總金額1,996億6,315萬元;轉帳憑單321件、金額2億1,688萬元;支出收回4,950件、金額4億7,141萬元。
(二)辦理憑單線上簽核資訊系統推動作業
為減少各機關紙本付款(轉帳)憑單列印及印鑑核蓋章次,以縮短各項行政作業,自107年8月1日起付款(轉帳)憑單全面採電子單軌作業(免紙本), 107年度節省紙張共160,918張。
(三)辦理本府暨各所屬機關墊付款轉正工作
依本府暨各所屬機關年度預算分配數,辦理墊付款轉正作業,107年度辦理墊付款轉正資料整理、系統登打及相關報表核對,計完成轉正183筆,轉正金額共計19億5,552萬元。
(四)強化支付e化,研提系統功能需求
為加強相關系統作業效能,提升庫款支付效率,於107年度研提「縣市公務預算暨財政資訊系統」增修功能者計47件(含簽核系統),於此期間已辦理結案計36件,尚未結案者持續洽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中。
(五)落實多用網路少用馬路之便民措施
1.支付系統結合臺灣銀行e 企合成網,持續推動市庫支票無紙化,並利用e 企合成網資源,由支付機關填列受款人電子信箱帳號,系統即主動將付款情形以e-mail方式通知受款人,讓民眾感受電子化政府貼心服務,107年度內e-mail撥付訊息通知筆數計24,337件。
2.透過庫款查詢系統,各支用機關及受款人可隨時上網查詢款項支付或匯入情形,以達24小時全天候服務,同時節省支用機關對帳之列印,以落實簡政便民措施及節能減碳環保目標。107年度內使用庫款查詢系統計56,283人次。
(六)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庫款支付品質及正確性
1.於107年10月18、19日辦理「107年度本府縣市憑單線上簽核資訊系統教育訓練」,輔導各機關熟悉簽核系統操作並宣導庫款集中支付作業提示事項計4場次。
2.製作付款憑單及支付作業相關表單填寫範例,公布於本局網頁/溝通園地,供支用機關參閱。
(七)推動各機關學校應繳費款市庫轉帳繳納作業
1.於107年11月14、15日對本府環保局等56個機關辦理「本府各機關學校應繳費款市庫轉帳繳納作業」第3階段實施機關教育訓練,計3場次。
2.108年2月將前開56個機關填具之公用事業費、健保、勞保等各項費款之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函送臺灣銀行桃園分行,請該分行協助辦理應繳費款自動轉帳繳納作業。

貳、未來努力方向
一、財務行政管理業務
(一)強化財務管理功能,妥適預算配置,協助各機關歲入預算執行,發揮財務輔佐效能。
(二)落實開源計畫,激勵本府各機關108年度提報開源實施方案暨工作計畫,積極挹注市庫財源。
(三)積極就本市施政方向及建設需求,促請本府各機關向中央爭取計畫型補助收入挹注市庫。
(四)靈活運用各項財務措施及債務管理策略,以提升債務管理效能,以達施政目標並減輕市庫債務負擔。
(五)評估各機關提報之專案財務計畫是否具經濟效益,檢視自償率、現金流量及償債能力等相關財務指標是否具可行性,並確認財源籌措方案、分年預算資金需求、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分攤比例。
(六)持續書面或實地輔導各項規費單照之使用及強化機關專戶管理機制;協同代理市庫銀行辦理各項公庫業務之查核。
(七)即時掌握收款資訊,提高行政效率,輔導各機關使用公庫服務網及歲入對帳單系統。
(八)遇天然災害時,請各機關、學校依期程積極辦理緊急搶修(險)及復建工程,並據以彙辦復建經費之核撥等相關事宜,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一)為使公有建物空間最適調配與最佳利用,督導並協助各管理機關結合民意,加強清理並充分利用公有建物。
(二)為建立完整正確之產籍,勾稽並輔導各管理機關落實財產管理作業,掌握完整產籍資料及公有房地使用現況,以提升財產管理及運用效能。
(三)持續掌握各管理機關處理及收回被占用之公用土地進度,提供予各機關規劃後供公用之需,以強化公用土地使用效能及維護公用財產權益。
(四)賡續協助及督導各機關學校依規儘速撥用使用中或閒置低度利用之國有土地,提供本府公用,以擴展公共建設並節省公帑。
三、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一)依公有非公用土地列管處理計畫,賡續辦理市有非公用不動產清理業務,不定期辦理巡查,加強出租及被占用土地管理,按期收取租金及使用補償金,落實積欠催繳作業,以維護市產權益。
(二)為提高市有非公用空置土地之利用效率,除持續評估提供公用使用外,短期無使用計畫者,辦理標租或予以綠美化,加強管理並增進市容觀瞻,或配合區域整體開發計畫使用,促進土地使用效益。
(三)評估篩選可供開發利用之市有非公用不動產進行初步分析,引進民間創新作為及效率,多元活化市有財產,促進公產永續經營,提升公共建設服務品質,並減輕財政支出負擔,共創建設與經濟雙贏。
四、金融菸酒管理業務
(一)積極輔導本市信用合作社防制洗錢作業之各項措施,落實安全維護、執行臨櫃關懷提問、自衛編組演練等安全維護;加強辦理變現性資產查核,金融檢查缺失輔導改善,健全營運管理。
(二)運用多元宣導方式,持續宣導反詐騙業務及強化金融機構防盜、防搶措施,並加強民眾對菸酒法令認識,以落實消費者保護。
(三)協調地方法院檢察署、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調查局、國稅局及本府警察局等單位共同查緝私、劣菸酒及低價販售涉嫌逃漏稅捐情事,以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兼顧消費者健康安全,維護國家財政收入。
(四)輔導菸酒業者自主管理,降低違法案件產生;傾聽民眾心聲,協助辦理菸酒設立、變更等事項,落實為民服務精神。
五、集中支付業務
(一)積極提高支付作業電子化程度,簡化作業程序,提升庫款支付行  政效能、加強支付服務、確保支付安全。
(二)賡續運用支付結合e企系統主動通知匯款人款項資訊,維護受款人權益,讓民眾感受電子化政府貼心服務。
(三)為達財政節流及支付窗口單一化便民措施,繼續辦理基金、專戶納入庫款集中支付制度。


以上報告完畢,敬請賜教,並祝各位議員女士、先生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附錄】財政局各單位聯絡電話一覽表
單 位 別
職稱
姓名
電話
行動電話
傳真
局 長 室
局 長
歐美鐶
332-2491
0936-163-169
338-9570
副 局 長 室
副局長
蔡美淑
339-0783
0911-831-596
338-9570
主任秘書室
主任秘書
楊素雲
339-0783
0905-020-789
338-9570
專門委員室
專門委員
簡雅惠
332-0037
0937-971-637
338-9570
專門委員室
專門委員
蔡彥芬
334-8571
0972-965-670
339-0790
財務管理科
代理科長
簡雅惠
336-4958
0937-971-637
338-9570
公用財產科
科長
吳秋霞
334-8571
0928-263-730
339-0790
非公用財產科
代理科長
蔡彥芬
337-0038
0972-965-670
339-0790
金融菸酒科
科長
湯發勳
334-4579
0972-247-898
339-6256
集中支付科
科長
陳秀美
337-6024
0972-018-923
334-0163
秘 書 室
主任
劉淑媛
332-0037
0905-126-102
338-9570
會 計 室
主任
羅美英
339-2512
0975-061-299
336-3797
人 事 室
主任
梁敏秀
339-2512
0975-508-368
336-3797
政 風 室
主任
徐達忠
336-3986
0920-772-649
336-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