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低收入老人公費安養 |
更新時間 |
2011/12/07 |
| 連絡電話 |
老人福利科:(03)3350598、(03)3339090 |
傳真號碼 |
(03)3362942 |
| 地址 |
桃園市縣府路一號4樓 |
| 洽辦單位 |
1. 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2. 長期照顧中心 |
| 服務內容 |
| 提供生活服務、休閒服務、諮詢服務,其包含膳食、環境整理、聯繫親友、心理諮詢 | |
| 服務對象 |
1. 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且年滿65歲以上之縣民。 2. 未聘僱看護。 3. 未領政府相關照顧服務補助費。 4. 經評估符合失能者。 | |
|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 2.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3. 身分證影本。 4. 低收入戶證明。 5. 體檢表(包含肺結核、愛滋病、梅毒、B型肝炎)。 6. 行動不便者附醫院診斷證明書。 7. 委託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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