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分為「都市計畫內土地」及「都市計畫外土地」,二者各依據土地計畫目的的使用類別劃定土地使用分區做為管制的依據。
- 土地分類 -
| 都市計畫內土地 |
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及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等,視都市計畫而定,各土地使用區又可再細分分區,如住一、住二、住三、工一、工二、工三等分區。 |
| 都市計畫外土地 |
分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及其他使用區或專用區。 |
-「都市計畫內土地」與「都市計畫外土地」之判別 -
上網查詢→依城鄉局網頁「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輸入地段地號,若您的土地出現在都市計畫界線內即為都市計畫內土地,若出現在都市計畫界線外,即為都市計畫外土地。
土地登記謄本判別→依土地登記謄本內→土地標示部內之”使用分區”若顯示(空白),即表示都市計畫內土地,除(空白)二字外均屬都市計畫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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